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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重要考点:安全与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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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 挑错并纠正 2、安全事故的分类 3、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现场实际管理问题 【案例一】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
1、 挑错并纠正
2、安全事故的分类
3、指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4、现场实际管理问题
【案例一】
某政府机关在城市繁华地段建一幢办公搂。在施工招标文件的附件中要求投标人具有垫资能力,并写明:投标人承诺垫资每增加500万元的,评标增加1分。某施工总承包单位中标后,因设计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办理审批手续;为了不影响按期开工,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施工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在开工后又担任了另一个工程的项目经理,于是项目经理委托执行经理代替其负责本工程的日常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对此提出异议。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
事件三:在底板结构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为了不影响工期,施工总承包单位在连夜施工的同时,向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了夜间施工许可申请,并对附近居民进行公告。
事件四:为便于底板混凝土浇筑施工,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由于现场架设灯具照明不够,工人从配电箱中接出220V电源,使用行灯照明进行施工。
为了分解垫资压力,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劳务分司的分包合同中写明:建设单位向总包单位支付工程款后,总包单位才向分包单位付款,分包单位不得以此要求总包单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为了强化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总分包双方还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分包单位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总包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挂,全部由分包单位自己承担。
【问题】
1、建设单位招标文件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不妥当。
理由:不能把承诺垫资作为评标加分的条件。
2、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工不妥当。
理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建设单位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设计单位修改后的草图先行开工违反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3、事件一至事件三中,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
【答】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不能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的项目经理。
事件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工程主体结构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而本事件中总承包单位以包工包料的形式将全部结构工程分包给劳务公司,这不符合规定,况且还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事件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做法不妥当。
理由: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进行建筑施工,如进行夜间施工的,需要获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才可以施工,并公告周围社区的居民。
4、指出事件四中的错误,写出正确做法
【答】错误1:基坑四周未设临边防护。 正确做法:基坑四周应设临边防护。
错误2:工人。 正确做法:电工。
错误3:从配电箱中接出 。 正确做法:从开关箱中接出。
错误4:行灯电压220V。 正确做法:行灯电压不能超过36V。
5、分包合同条款能否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说明理由
【答】分包合同条款不能规避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付款责任。
理由:分包合同是分包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不涉及建设单位,因此,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因建设单位不支付工程款而拒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
6、补充协议的约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合法。
理由:建设单位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包单位应对全部的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总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总责,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
某写字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15层,框剪结构,首层中厅高12m,施工单位的项目部编制的模板支架及施工方案是满堂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方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审批后实施,施工时某工人在宫中厅搭设脚手架时,随手将扳手放在脚手架上,脚手架受震动时扳手从脚手架滑落,顺着楼板预留孔洞口平面尺寸是0.25*0.5m,砸到了地下室王姓工人的头部,由于王姓工人认为在室内的楼板下作业没有危险,故没有带安全帽被砸成重伤。
文章来源:《居舍》 网址: http://www.jushezz.cn/zonghexinwen/2020/1021/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