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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人管理系统:建企触及这13种行为,将被拉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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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国家颁布各种条例和采取一系列措施整治企业运营不规范的行为,建立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企业信用黑名单关系到企业的运营发展,一旦企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很可能在后
近年来,国家颁布各种条例和采取一系列措施整治企业运营不规范的行为,建立企业信用黑名单制度。企业信用黑名单关系到企业的运营发展,一旦企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很可能在后续的经营发展中处处受限。
以下总结了几种作为建筑企业比较容易被列入黑名单的情形,各企业可以根据对应的情况及时整改企业不规范行为,避免企业因为信用问题带来更大的损失。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
1. 建筑企业存在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一定数额的行为。
2. 因为工资拖欠引起较大群体事件、恶性事件、极端事件发生并影响社会公共秩序的情况。
3. 企业欠薪,引起群体讨薪,被媒体曝光的情况。
2017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用人单位存在《办法》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二、社保缴纳不规范
1. 社保缴纳标准未足额: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未按照社保基数的规定,忽略基数上下限,无论工资高低,一律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交社保。
2. 社保缴纳不规范:企业借用劳务派遣员工、兼职人员、试用期员工、与员工签订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协议等借口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行为。
2018年11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表示存在存在备忘录中有关社保失信情形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社保作为国家重点整治内容,建筑企业应尽快将应缴纳的社保补缴完成,以免被列入企业黑名单。
三、税款缴纳作假
1. 企业账簿作假:通过少列收入、伪造账目、凭证作假等情况少缴或者拒缴应纳税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的10%。
2. 通过各种手段隐藏财产,暴力、威胁方法拒绝纳税,骗取国家进出口退税的行为。
3. 发票作假、重大金额偷税漏税以及其他不合法的缴税行为。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修改了逃避追缴欠税标准,欠缴税款列入“黑名单”的起点由100万元降至10万元。
四、企业资质作假、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 业绩材料作假,大部分企业不重视业绩文件资料管理,等到资质申报的时候,通过各种手段造假业绩材料。
2. 业绩材料管理不当:企业无专人管理业绩材料,各种数据信息不齐全,时间期限模糊不清,业绩材料整理归档混乱。
3.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企业企业设备管理不到位、材料采购不规范。工程施工场地出现因工程质量造成重大事故人员伤亡的情况,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4. 工程款拖欠:建筑企业被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5. 2017年12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中,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认定、采集、交换、公开、评价、使用及监督管理。
除了以上情形之外,全国各地也采取积极的整治措施,制定各自区域相应更加细致的信用黑名单制度,详情信息可以参考各省市企业信用黑名单相关条例。
文章来源:《居舍》 网址: http://www.jushezz.cn/zonghexinwen/2020/1022/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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