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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发布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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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月19日, 淄川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淄川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 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淄
10月19日,淄川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淄川区河湖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的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淄川区孝妇河、淄河、范阳河、峨庄支流、幸福支流5条河道的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根据治理后河道进行调整,青阳河支流、槲林支流2条河道和水库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已完成。现公告如下:
一、孝妇河、淄河、范阳河、峨庄支流、幸福支流5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根据河湖管理和保护实际需要,尊重历史事实,考虑河湖现状实际,因地制宜确定,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或河口线外侧10米以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及两岸堤防。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相连区域外延10米。
二、青阳河支流、槲林支流2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根据河湖管理和保护实际需要,尊重历史事实,考虑河湖现状实际,因地制宜确定,管理范围为现状河口线或河口线外侧5米以内的水域、沙洲、滩地及两岸堤防。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相连区域外延5米。
三、水库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用房及其他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坝脚外30米,坝端外30米。保护范围为水库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以外70米。
本区域内河道进行河道治理后,其河道管理范围按照有关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来源:融媒体一淄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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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居舍》 网址: http://www.jushezz.cn/zonghexinwen/2020/1023/409.html